公司组织《劳动合同法》专题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员工权益,适应《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12月20日,公司在无锡园区培训中心大会议室举办由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的《劳动合同法》专题培训,邀请华润集团法律部特聘律师王杰先生作学习辅导。王律师围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变化》、《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诊断结果》等,就《劳动合同法》变更的内容、出台的背景,实施后将会对企业应对要注意的情况,以及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结合案例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培训结束前大家还就实际工作中碰到的用工方面的问题向王律师作了咨询。王国平总经理等在锡的公司领导、无锡华微领导,以及各职能部门、利润中心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公司副总经理王莹主持了培训。
  与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一些变化和调整,对于更好地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王莹在专题培训会上说,《劳动合同法》将对企业人事管理产生巨大影响,与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很大关系,公司各级“不能不重视,不能不做准备,不能不早做准备”。她指出,劳动用工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细致的工作,实际工作中非常讲究程序、方式、方法,文件、文书也很多。她强调,企业在劳动用工上违背法律,具有很大的经济风险。王莹希望,公司各管理层高度重视劳动用工管理,支持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各单位要积极检讨、梳理、消除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无力解决的应寻求外部力量解决。
  今年下半年以来,根据集团“关于重视《劳动合同法》 规范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通知”精神,公司各级通过组织周刊专版、网站宣传、发放资料和外送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劳动合同法》;在认真学习研究《劳动合同法》的同时,组织专门力量系统检讨梳理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流程和操作中存在的法律隐患,逐项诊断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并积极研究消除的措施,以保证在过渡期内把劳动保障的各项工作及时与《劳动合同法》相衔接,努力在公司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华润微电子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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